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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万!南京一化工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化学品遭重罚发表时间:2021-01-29 11:31 近日,南京一企业因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数量巨大,被行政处罚共计345万元。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江苏省非法经营(储存)危化品案件中开出的最高罚单。 发现,大数据挖出蛛丝马迹 “这件案子其实是大数据排查出来的。一些非法违法行为藏得再深,大数据也能挖出蛛丝马迹。”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起,南京市全面应用南京应急管理“181”信息化系统开展风险普查辨识建档工作。在危化企业登记的信息中,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注意到部分危化企业存在使用桶装危化品的痕迹,但我市其实并没有满足该类桶装危化品分装条件的场所,“根据这个判定,我市很有可能存在非法储存、分装的场所或单位。” 行动,摸排取证事实清楚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监控、锁定车辆信息、核对出库单据及对应票据,经仔细摸排和调查取证,查实该公司自2019年至2020年10月期间,分别向南京及周边多家公司供货,违法分装销售石油醚、正庚烷等危险化学品共计767.83吨,且违法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均没有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相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罚,从严从重严厉打击 类似的违法行为今后可能面临刑责。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刑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其第一百三十四条,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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